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:告别新媒体恐惧症

来源: 作者:编辑 点击: 发布时间:2013-09-12 10:06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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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:告别新媒体恐惧症

“怕和躲的“鸵鸟”心态,既无法顺应新媒体时代的潮流趋势,也对解决审判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于事无补。11月底前,山西省各级人民法院都将建立自己的互联网站,并分别开通官方微博”

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,整个新闻传播领域产生了内涵深刻的大变革,同样也给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。

由于多媒体、全媒体、自媒体等多样性新媒体涌现,新闻传播呈现出不可预见性、不可控制性等特点,涉法新闻呈现出复杂化、被动应对化等情形。加之整个社会法制理念和法律水平不断提高,社会各种复杂因素滋生,涉法新闻事件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,也很容易成为网络炒作的热点,成为负面报道的“引爆点”。我们一些同志对这种情况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应对办法,产生了怕网络、躲微博的新媒体恐惧症。

怕和躲的“鸵鸟”心态,既无法顺应新媒体时代的潮流趋势,也对解决审判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于事无补。新挑战往往伴随着新机遇。客观辩证地看待新媒体,我们不难发现新媒体的多样性和信息技术的发展,同时也为民主法制建设活跃了舆论环境,为人民法院开展群众工作、改进审判工作带来便利条件。

告别新媒体恐惧症,要以高昂的姿态进军新媒体。面对新媒体这个阵地,我们不占领,别人就会占领;我们不去说话,别人就会乱说话;我们不及时准确地披露“突发事件”“偶发事件”“负面事件”的真相,就可能出现真假难辨、无法厘清的后果,甚至会出现黑白颠倒、是非倒置的恶果。做不到“守土有责”,那就是“开门揖盗”。我们要顺势而为,根据舆论关注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,将人民群众对具体个案的关注化为改进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,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。

在新媒体时代如何发声说话、让人信服?流言蜚语止于真相。通过向社会公众完整地公开人民法院工作信息,才能努力化解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碎片化所产生的不良影响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需求。

今年以来,我们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人民法院工作信息,升级改造了山西法院网,开设了大容量视频窗口,实现了网络直播,依法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,开办了每周一期的法院手机报,投注更大精力建设法院官方微博。10月底前,全省各级中级人民法院都将建立自己的互联网站,并分别开通官方微博,各基层法院11月底前也将完成这些工作。

司法工作规律、新媒体传播规律、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,三大规律各不相同又相互影响。新媒体时代,人民法院如何自觉主动地适应时代需求、回应人民期盼,这是一个艰巨的课题;法院、媒体和社会一道努力,方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。

(本报记者  冀  业整理)  

读者反馈

@黄沙小河:网络像面镜,刻映现实,帮领导干部察民情、“照镜子”,融入现实,增强宗旨意识,力戒形式主义;网络似盏灯,照亮角落,助领导干部知长短、“正衣冠”,融入群众,端正行为,防止官僚主义。

@一波碧水:面对网络洪流,真相、谣言、民意如何把握,考问着执政者的能力。网络不是洪水猛兽,它也有规律。作为领导干部,不能谈“网”色变,敬而远之,相反,更应该主动学习它、掌握它、运用它,把网络作为一种能力素养,用真诚获得网民理解,以行动取得网民支持,以公开换得网民信任。
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3年09月12日 20 版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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